龙头镇是三江平原重要的水稻主产区,位于黑龙江省双鸭山市宝清县西北部,隶属宝清县管辖,地处三江平原腹地,地形以冲积平原为主,主导产业为水稻种植与农产品加工,1984年由龙头公社改设为龙头乡,2013年撤乡建镇,是宝清县西北部农业重镇。
基本信息
中文名称:龙头镇
所属地区:黑龙江省-双鸭山市-宝清县-龙头镇
地理位置:东经132°15′-132°40′,北纬46°30′-46°50′
区域面积:180平方千米(2023年统计)
下辖地区:12个行政村(龙头村、东风村、红卫村、前进村、胜利村、团结村、新兴村、庆丰村、兴华村、福利村、永发村、新立村),35个村民小组
人口数量:2023年户籍人口23100人,2020年第七次人口普查常住人口18500人
气候条件:温带季风气候,四季分明,夏季温热多雨,冬季寒冷干燥,盛行西南风(夏季)和西北风(冬季)
车牌代码:黑J
行政区划代码:230523104
电话区号:0469
邮政区码:155611
补充字段:地理标志产品:龙头大米(2021年获批);省级生态镇(2022年授予)
行政区划
历史沿革
1946年,设立龙头区,隶属宝清县;1958年,成立龙头人民公社;1984年,根据黑龙江省政府《关于调整乡镇行政区划的通知》(黑政发〔1984〕120号),由龙头公社改为龙头乡;2013年,经双鸭山市民政局《关于宝清县龙头乡撤乡建镇的批复》(双民发〔2013〕56号),撤乡建镇为龙头镇。
现任区划
龙头镇行政管辖范围:东接宝清镇,南邻七星泡镇,西连七星河乡,北靠友谊县。下辖12个行政村、35个村民小组,镇区位于龙头村境内。
地理环境
地形地貌
地处三江平原腹地,为松花江、乌苏里江冲积平原,地势平坦开阔,平均海拔60米(黄海高程),无明显起伏。
气候特征
属温带季风气候,年均气温2.8℃,极端最高气温37.2℃(2019年),极端最低气温-35.6℃(2021年);年降水量560毫米,65%集中于6-8月;年日照时数2500小时,无霜期128天;夏季盛行西南风,冬季盛行西北风。数据来源:宝清县气象局2023年统计报告。
水文条件
境内有龙头河(挠力河支流)流经,长度25千米,流域面积120平方千米;龙头水库1座,总库容500万立方米,主要用于农业灌溉。
土壤类型
以黑土和草甸土为主,土壤有机质含量3-5%,肥力较高,适宜水稻、玉米等作物种植。
自然资源
土地资源
2023年统计,总耕地面积15.2万亩,人均耕地6.6亩;其中水稻种植面积12万亩,占耕地面积78.9%。
水资源
2022年地表径流总量1.2亿立方米,地下水资源储量0.8亿立方米;龙头水库年供水量300万立方米,保障10万亩耕地灌溉。
生物资源
境内七星河湿地保护区边缘分布有丹顶鹤、白枕鹤等国家二级保护动物,以及芦苇、香蒲等湿地植被。
矿产资源
境内无已探明的大型矿产资源。
人口民族
人口数据
2020年第七次人口普查数据:常住人口18500人,户均3.1人,性别比105:100;年龄结构:0-14岁占18%,15-59岁占62%,60岁及以上占20%。2023年户籍人口23100人,数据来源:宝清县公安局户籍科。
民族构成
以汉族为主,占总人口98.5%;少数民族有满族、朝鲜族等,占1.5%,主要聚居在东风村、胜利村。
经济发展
产业结构
2023年初步统计,第一产业占比65%,第二产业20%,第三产业15%。
第一产业
核心产业为水稻种植,2023年种植面积12万亩,年产量7.2万吨;养殖业以生猪、家禽为主,年出栏生猪1.5万头,家禽20万羽;有农业专业合作社15家,年营业额合计2.1亿元。
第二产业
境内有大米加工企业5家,年产值1.8亿元;主要产品为龙头大米,销往黑龙江、吉林、辽宁等省份。
第三产业
2022年建成龙头镇农产品电商服务中心,年交易额3000万元;劳务输出人员约3000人,年创收1.2亿元。
经济数据
2023年人均可支配收入18200元,村集体经济收入平均50万元/村;数据来源:宝清县统计局2024年报告。
发展举措
2022年实施水稻绿色高质高效项目,覆盖8万亩耕地,带动500户农户户均增收2000元;2023年推进“龙头大米”品牌建设,获得地理标志产品认证。
社会事业
教育事业
有中心小学1所,在校学生850人,教职工60人;幼儿园2所,在园儿童230人;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99.2%。
医疗卫生
镇卫生院1所,医护人员25人,床位30张,配备B超机、血常规分析仪等设备;村级卫生室12个,实现村村有卫生室;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率98.5%。
基础设施
交通:省道S205穿境而过,南北走向;所有行政村通硬化路,村道平均宽度6米;公共设施:24小时稳定供水,镇区5G覆盖,所有行政村通宽带;环保设施:镇区污水处理站1座,日处理污水500吨;垃圾中转站1个,实现垃圾日产日清。
社会保障
镇养老服务站1个,床位20张,提供日间照料服务;2023年低保对象120户180人,特困供养人员35人,均按标准发放补助。
历史文化
民俗文化
每年9月举办“龙头丰收节”,开展水稻收割比赛、农产品展销等活动;有业余东北秧歌队1支,队员30人,活跃于节庆期间。
地方特产
龙头大米:地理标志产品,颗粒饱满,垩白度低,口感软糯;2023年产量7.2万吨,年产值2亿元,带动1200户农户增收。
交通运输
公路交通
省道S205穿境而过,连接宝清县城与友谊县;村级道路硬化率100%,实现“户户通”水泥路。
公共交通
每日有6班班车往返龙头镇与宝清县城,单程时间40分钟;各村有便民巴士,每日2-3班。
荣誉称号
2022年,被黑龙江省生态环境厅授予“省级生态镇”;2023年,被双鸭山市委、市政府评为“乡村振兴示范镇”。
数据参考来源
1. 宝清县人民政府官网《2023年龙头镇经济社会发展报告》[EB/OL].2024-03.
2. 宝清县统计局《2023年统计年鉴》[M].双鸭山:双鸭山出版社,2024:120-125.
3. 国家统计局《2020年第七次人口普查数据》[EB/OL].2021-05.
4. 黑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《地理标志产品龙头大米批准公告》[EB/OL].2021-10.
5. 宝清县气象局《2023年气候统计报告》[EB/OL].2024-01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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