四丰镇是佳木斯市郊区近郊生态型乡镇,地处松花江冲积平原与完达山余脉过渡带,位于佳木斯市区南部,行政隶属于黑龙江省佳木斯市郊区。镇域以丘陵和平原为主,主导产业为绿色农业与乡村旅游,2001年由四丰乡撤乡设镇,是连接市区与南部乡镇的重要节点。
基本信息
- 中文名称:四丰镇(别名:四丰)
- 所属地区:黑龙江省佳木斯市郊区四丰镇
- 经纬度:东经130°25′-130°38′,北纬46°40′-46°48′
- 区域面积:128平方公里(2024年)
- 下辖地区:12个行政村、2个社区(四丰村、新丰村、和平村等)
- 户籍人口:21200人(2024年,佳木斯市郊区统计局)
- 气候类型:温带大陆性季风气候,四季分明
- 车牌代码:黑D
- 行政区划代码:230811101
- 电话区号:0454
- 邮政区码:154002
- 特色标识:四丰山风景区、四丰水库有机鱼、绿色水稻种植基地
行政区划
历史沿革
1946年属桦川县第三区;1956年设四丰乡;1958年改四丰人民公社;1984年复置四丰乡;2001年撤乡设镇(来源:《佳木斯市郊区志2005版》)。
现任区划
下辖12个行政村(四丰村、新丰村、和平村、新发村、中兴村、双合村、东胜村、永红村、前进村、光明村、利民村、团结村)及2个社区(四丰社区、水库社区)。行政边界东至桦川县星火乡,南接大来镇,西连西格木乡,北邻佳木斯市向阳区。
地理环境
地形地貌
属松花江冲积平原与完达山余脉过渡地带,丘陵占30%,平原占70%;平均海拔120米,最高点四丰山海拔220米(来源:佳木斯市郊区自然资源局2024年数据)。
气候特征
年均气温3.5℃,年降水量530毫米,无霜期135天,≥10℃积温2500℃(来源:佳木斯市气象局2023年气候统计年报)。
水文条件
境内有四丰水库(总库容1.1亿立方米,兼具灌溉、防洪、旅游功能),松花江支流英格吐河过境,总长15公里。
土壤类型
以黑土、草甸土为主,有机质含量3%-5%,肥力中等,适配玉米、水稻、大豆等作物。
自然资源
土地资源
耕地面积8.2万亩,人均3.9亩;林地面积1.5万亩,草地面积0.8万亩(2024年郊区自然资源局)。
水资源
地表水储量2.3亿立方米,地下水储量0.8亿立方米;拥有四丰水库、新丰水库等3座小型水库,灌溉面积6万亩。
生物资源
野生动物有雉鸡、野兔等;特色植物有榛子、山野菜(蕨菜、婆婆丁);栽培作物有水稻、玉米、大豆等。
矿产资源
无已探明大型矿产。
人口民族
人口数据
2024年户籍人口21200人,户均3.2人;性别比105:100(男:女);60岁以上人口占22%(来源:佳木斯市郊区统计局2024年公报)。
民族构成
汉族占98%,满族、朝鲜族占2%;满族聚居在新丰村,朝鲜族聚居在利民村朝鲜族小组。
经济发展
产业结构
2024年三次产业占比为45:20:35。
第一产业
水稻种植3.5万亩,玉米2.8万亩,大豆1.5万亩;稻渔综合种养面积5000亩,年产水稻2.1万吨、鱼类500吨;年产值2.1亿元。
第二产业
农产品加工企业5家,主要生产大米、豆油、饲料;2024年产值1.2亿元。
第三产业
乡村旅游为主导业态,四丰山风景区年接待游客15万人次;农家乐20家,年营业额3000万元。
经济数据
2024年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.8万元,村集体经济平均收入50万元(来源:郊区统计局2024年公报)。
发展举措
实施“绿色水稻标准化种植”“稻渔综合种养”项目,带动100户农户年均增收2万元;引入电商平台销售特色农产品,年线上交易额500万元。
社会事业
教育事业
拥有四丰镇中心小学1所,在校生320人,教职工25人;义务教育普及率100%。
医疗卫生
镇卫生院1所(床位20张),村卫生室12个;医护人员35人,医保覆盖率98%(2024年郊区卫健委)。
基础设施
通村硬化路覆盖率100%;太阳能路灯1200盏;污水处理站2座,日处理能力500吨;自来水入户率100%。
社会保障
镇养老服务中心1所,床位50张;低保户120户,特困供养人员30人,保障率100%。
历史文化
历史渊源
四丰村始建于1912年;四丰水库纪念碑为县级文物保护单位(2010年公布)。
民俗文化
春节扭秧歌、端午踏青、中秋赏月等传统民俗活动;四丰水库开渔节为年度特色活动。
地方名人
暂无公开著名人物记录。
地方特产
- 四丰水库有机鱼:获国家有机食品认证,年产50吨,产值800万元;
- 四丰绿色大米:获绿色食品认证,种植面积3万亩,年产1.8万吨,年产值1.2亿元。
交通运输
公路交通
省道S307过境(双向两车道);通村道路均为水泥硬化路,宽4-6米。
公共交通
佳木斯市区至四丰镇公交线2条(10路、21路),每30分钟一班;村内公交微循环线路1条。
其他交通
距佳木斯站15公里,距佳木斯东郊机场20公里;无大型交通枢纽接驳。
荣誉称号
- 2023年佳木斯市“生态旅游示范镇”(佳木斯市人民政府);
- 2022年郊区“乡村振兴先进镇”(佳木斯市郊区人民政府)。
数据参考来源
- 佳木斯市郊区地方志编纂委员会.《佳木斯市郊区志2005版》[M].佳木斯:黑龙江人民出版社,2005:123-125.
- 佳木斯市郊区统计局.《2024年郊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》[EB/OL].2025-03-10.
- 佳木斯市气象局.《2023年佳木斯市气候统计年报》[EB/OL].2024-01-15.
- 佳木斯市郊区自然资源局.《2024年土地利用现状报告》[EB/OL].2024-06-20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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